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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購居然違法?網購國外藥品保健食品要小心!

很多人會出國旅遊的時候,就會幫親友代購台灣買不到的藥品、保健食品。無論日本藥妝品代購、韓國、美國各種保健食品,都是非常熱門的代購來源。但有人帶太多保健食品,拿去網拍卻觸法被罰錢。像是維生素A、維生素E、維生素B1、維生素C等產品,食品中有添加上限,如果成分超過上限,可能就會被當成藥品,或到美國買的褪黑激素在台灣也算是藥品。從國外可以帶多少藥或保健食品呢?帶回來的保健食品可以轉賣嗎?

藥物和保健食品只能自己用

許多人常常往返各國,就會幫他人買國外商品,或者會透過價差賺旅費。只不過要提醒大家:代購保健食品或藥品是會觸法的!根據台灣規定,販賣保健食品、藥品,需要先向衛福部食藥署申請查驗,批准通過才可以販售。只要是個人購買入境而沒有查驗,進行買賣就是違法的!如果違反食安法會被罰3~300 萬元罰鍰;如果含有藥物成分則可能違反藥事法,而被處以 7 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 5000 萬元以下罰金。因此不管是藥品或保健食品,只要是入境個人帶進來的,只能是自己使用,未經查驗不僅不能販售,連代購都不可以!

可以帶的上限

可以帶回國的保健食品、藥品有數量上限,是由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》規範,個人攜帶保健食品和藥品入境的限制都有記錄。每種保健食品或非處方藥,都以完整包裝計算數量,無論哪種包裝(瓶、盒、罐、條)都是 1 個單位,最多能有12個單位,總計最高 36 單位。處方藥沒有處方箋的話,以兩個月的用量為限;有處方箋的話,以六個月的用量為限;很多人會從中國攜帶中藥材回來,每種中藥最多一公斤,總量不要小於十二公斤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也提到,如果帶回來的是食品,自己攜帶或網購寄送,也有免申報的額度,和前面講到保健食品和藥品的規範相同。

網購保健食品到台灣

其實從國外平台網購保健食品,只要數量符合衛福部食藥署的免申報額度就可以。有些產品在外國屬於保健食品,不代表在台灣也是。之前有報導民眾從美國帶回60 瓶每日食用量 1000 IU、2000 IU 的維生素D,將多餘的五十瓶在網路上賣,被檢舉查獲後被藥事法開罰三萬元。在這個事件中,因為維生素D 的劑量超過食品的添加上限( 800 IU),所以屬於需要列管的藥品,才會依據藥事法而不是食安法。在美國被認定成是食品,但在台灣卻是藥品,就容易無意間觸法。其他像是維生素A、維生素E、維生素B1、維生素C,都有食品添加上限。如果不確定網購的是食品或藥品,可以至食藥署查詢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,裡面有各種添加物總含量的上限標準。而有些商品在國外並非藥品,但台灣有藥品管制,例如褪黑激素(Melatonin)在美國一般超市和網購可以直接買,但是不能透過網購寄到台灣。

如果有郵寄藥品的需要,就要事先向食藥署申請,如果海外郵寄、網購藥品到台灣,沒有先申請會被退運或銷毀。自行帶回國或是寄送台灣藥品,如果有不良反應無法申請救濟,要自己負責,不建議帶藥品回國或網購。大家對於藥品和保健食品、國外食品的保存期限、日本藥妝購買的方式,可以搭配這篇一起看在出國旅行時,能夠更保護自己的利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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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

  1. 自由時報  https://www.ltn.com.tw/
  2. 中時電子報 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?chdtv
  3. 三立新聞網  https://www.setn.com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