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州放寬管制,無人車可在沒有司機情況下上路
近日,美國加州車輛管理局(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)批准了新法規,允許無人車能在沒有司機的情況下進行自動駕駛。新的法規將在 4 月 2 日生效,這項新法規將為 Waymo、Uber、GM 和其他在加州道路上進行無人車測試的公司鋪路,這些公司研發的無人車技術可能成為未來的主流。
2014年,加州是第一個在道路上規範無人車測試法規的政府機關,但是許多人認為這些法規太過嚴苛,對一些快速發展的新技術來說不夠靈活。因此,許多無人車公司將測試轉移到亞利桑那州等其他地區。
加州車輛管理局局長希歐莫托(Jean Shiomoto)在一份聲明中表示:「這是加州無人車技術邁出的重要一步。安全是我們最關心的議題,我們準備開始與計畫在加州進行完整測試的無人車製造商合作。」
無人車必須能被遠端遙控
加州的新法規規定,無人車必須具備遠端遙控功能,允許人員能在遠端操作汽車,才能在加州道路上進行測試。在 2017 年加州首府沙加缅度舉行的聽證會上,曾經討論過這項議題。
無人車製造商還必須提供「執法行動計畫」(law enforcement action plan),其中包括解釋如何聯絡遠端操作人員,以及如何解除自動駕駛模式和其他相關要求。法規並未說明執法單位能從無人車獲得哪些數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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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,反對無人車技術的消費者權益組織 Consumer Watchdog,卻質疑無人車的安全性尚未獲得證實,貿然取消限制,會對乘客的安全構成威脅。
該組織隱私專案主管辛普森(John M. Simpson)表示:「遠端操作人員被允許監控,並嘗試控制遠端的自動駕駛汽車。這會像電玩遊戲一樣,讓乘客處於危險之中。」
參考資料:
- Cyrus Farivar, (Feb 2018). California now allows driverless cars without a human behind the wheel, Ars Technica